记一次算是失败的辩论

刚开始反抄袭的时候,有些傻,甚至可以说是蠢了,觉得全世界都可以理解“抄袭是不对的”“即使是衍生品也不应该去大肆宣传,去弘扬”

当时为同学科普4s抄袭,引用了匪大的例子,房主把房子租给租客,租客私自把房子卖了出去,房主告了租客,胜诉了,房子却没有还给房主。
同学想方设法地想证明抄袭没问题,拍成电视剧,电影没问题,并且做出了类似“编剧不知道是抄袭的”“演员不知道是抄袭的”等一系列随口就来的“证据”。

以及,用了一个极其刁钻的角度反驳了我引用的那个例子,‘那买房子的那个人会不会恨房主,因为他告了租客,导致买房子的人无法拿到房子’,这个观点逻辑感人,导致我当时不知道如何反驳,竟然有人会这么想,当时的我果然还是太年轻了

今晚突然又想到这事,觉得那同学真心不应该选理科,何必难为自己

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八日于赣州  木西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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